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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辦理研究生畢業證書、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的規定
宣布于:2019-06-20 10:40:06   |   作者:[研究生院] 教學治理办公室   |   浏览次数:23920

爲進一步明確我校研究生畢業治理相關規定,加強研究生對我校研究生畢業治理辦法的了解和認識,便于各學院更好地開展畢業相關事情,特制定本規定。

研究生學籍狀態應以畢業、結業、肄業三種狀態之一作爲終結。研究生辦理離校手續前應辦理相應的畢業證、結業證或肄業證,研究生結業證、肄業證以及個別研究生的畢業證需要單獨申請辦理。辦理離校手續後或期滿清理後不再接受補辦申請。

1.畢業證書

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,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,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,達到畢業要求,經學院畢業鑒定及格,學校畢業審核會議通過(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),准予畢業,頒發畢業證書。

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,分委會或校委會審核未通過的,亦可頒發畢業證書,但需研究生自主申請。

每年6月份學校畢業審核會議之日起,終止當年將到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的學位申請法式。

       申請质料:《單獨頒發畢業證書/結業證書申請表》

       统一收罗的结业照片(小2寸)2张
       若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委托書及委托雙方身份證複印件。

2.結業證書

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,凭据培養方案完成課程階段規定的學分要求,參加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,准予結業,頒發結業證書。結業證書須于研究生學籍終止日之前由本人自主申請。

研究生結業者,在最長學習年限內,可再提出一次學位論文答辯申請,答辯通過並切合學位授予條件者,由學校授予學位,頒發學位證書,並用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。

       申請质料:《單獨頒發畢業證書/結業證書申請表》

        统一收罗的结业照片(小2寸)2张

        若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委托書及委托雙方身份證複印件。


3.肄業證書

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,未完成培養方案要求或畢業鑒定不及格,且學習期滿一學年以上,可頒發肄業證書;若學習期未滿一年,頒發學習證明。肄業證書和學習證明均須于研究生學籍終止日之前由本人自主申請。

       申请质料:《肄業證書申請表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退學申請表》複印件


        近期彩色照片(小2寸)2張
        若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委托書及委托雙方身份證複印件。

4.其他

研究生結業證書、肄業證書按發證日期填寫,畢業證書按學校畢業審核會議通過的日期填寫,學位證書按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及格的時間填寫。

結業後一年內且沒有超過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,可再申請一次對應學位論文答辯,答辯通過授予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,並用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。

      对于博士研究生、硕博连读研究生、直博研究生,中期考评不及格者,可申请学籍条理变换,改为硕士研究生,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,发表硕士学位证书、结业证书;最长学习年限不凌驾原博士最长学习年限。



附件1:單獨頒發畢業證書、結業證書申請表
附件2:肄業證書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