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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轉學分辦理流程及基本要求
宣布于:2025-07-08 15:06:17   |   作者:[研究生院] 教學治理办公室   |   浏览次数:650

一、基本要求

1、碩博連讀轉學分

根據入學學年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相關要求,碩博連讀研究生新生于碩士期間在我校已修的(博士)研究生課程成績,可于成績有效期內轉爲博士相關課程成績,具體規定如下:

   1) 需在博士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。

   2)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;原则上硕士课程类别须与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,非學位課不能轉爲學位課。

   3)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,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,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。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。

2、高年級本科生選修研究生課程轉學分

經學院推薦的高年級優秀本科生可選修研究生課程,本科生修研究生課程,課程考核及格後,可自主申請將所需課程成績與學分轉換到研究生相關課程成績。具體規定如下:

   1) 需在研究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。

   2)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硕士/博士培養方案相關要求;原則上課程類別需與碩士/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,非學位課不能轉爲學位課。

   3)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,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,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。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。

3、暑期學校課程轉學分

研究生參加國(境)內外高校研究生暑期學校等課程培訓的,具體規定如下:

   1) 凭暑期学校结业证、转学分申请表治理。

   2) 课程类别只能转换为其他选修课。

二、辦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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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三、治理时间

   1、研究生提交申請至學院:秋季學期開學第2周周三17:00

   2、學院審核並彙總後提交至研究生院:秋季學期開學第3周周一17:00

    注: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在春季学期治理转学分事宜。

四、其他

   1. 加入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国际短期交流项目,凭据《研究生國際短期交流項目學分認定辦法和流程》執行。

   2. 研究生國(境)外學習課程,凭据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國(境)外學習課程的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辦理流程》執行。


           附件: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轉學分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