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要求
1、碩博連讀轉學分
根據入學學年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相關要求,碩博連讀研究生新生于碩士期間在我校已修的(博士)研究生課程成績,可于成績有效期內轉爲博士相關課程成績,具體規定如下:
1) 需在博士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。
2)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;原则上硕士课程类别须与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,非學位課不能轉爲學位課。
3)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,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,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。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。
2、高年級本科生選修研究生課程轉學分
經學院推薦的高年級優秀本科生可選修研究生課程,本科生修研究生課程,課程考核及格後,可自主申請將所需課程成績與學分轉換到研究生相關課程成績。具體規定如下:
1) 需在研究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。
2)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硕士/博士培養方案相關要求;原則上課程類別需與碩士/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,非學位課不能轉爲學位課。
3)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,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,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。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。
3、暑期學校課程轉學分
研究生參加國(境)內外高校研究生暑期學校等課程培訓的,具體規定如下:
1) 凭暑期学校结业证、转学分申请表治理。
2)
课程类别只能转换为其他选修课。
二、辦理流程

三、治理时间
1、研究生提交申請至學院:秋季學期開學第2周周三17:00前;
2、學院審核並彙總後提交至研究生院:秋季學期開學第3周周一17:00前。
注: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在春季学期治理转学分事宜。
四、其他
1. 加入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国际短期交流项目,凭据《研究生國際短期交流項目學分認定辦法和流程》執行。
2. 研究生國(境)外學習課程,凭据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國(境)外學習課程的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辦理流程》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