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生培養單位:
爲進一步加強我校博士研究生(以下簡稱“博士生”)開題報告和中期考評,嚴格學位論文事情過程治理,切實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,根據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》相關規定,現就提升博士生開題報告、中期考評事情質量作如下要求。
一、考評要求
考評成績分爲及格、基本及格、不及格三種,由考評專家組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,作出如下考評結果。
1.考評通過:表決票均爲及格。
2.考評原則通過:
(1)表決票中有1票及以上爲基本及格,其余爲及格。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對開題報告或中期考評表進行不少于2周的修改,經導師同意後方可提交至學院。
(2)表決票中有1票爲不及格,其余爲及格和基本及格。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對開題報告或中期考評表進行不少于4周的修改,經導師同意後方可提交至學院。
3.考評不通過:表決票中有2票及以上爲不及格。
二、其他
1.考評結果爲原則通過的博士生,須將導師簽字同意後的修改說明附在開題報告/中期考評表後,提交至學院存檔。
2.考評不通過者,凭据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》相關規定執行。
3.學院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將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和中期考評彙總表提交研究生院。
4.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
2018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