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回國一周內向研究生院提交回國報到质料,經審核後變更學籍狀態,辦理恢複國家助學金發放等手續。若爲研究生黨員,應向學院黨委提交《電子科技大學黨員出國保留恢複黨籍審批表》辦理黨籍恢複。
一、准备质料:
(1)回國報到质料:《出國(境)留學研究生回國總結報告》、護照或簽證複印件(有個人信息和收支境日期),以上均爲PDF版。
(2)公開舉行一場學術報告、講座、經驗分享會等形式的交流。
二、治理流程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请从学校首頁网上服務大廳,登录“研究生治理信息系统”,点击“学籍异动申请”,选择“回国复学”进行填写。
2.学院领导员审核。
3.研究生院存案。
特別說明:收支境日期是核發國家助學金的關鍵依據,請務必提供(一般爲收支境時在護照上蓋的戳、或在收支境治理局(網站)打印的收支境記錄)。
填报系统信息时请注意“收支境日期”与附件中提供日期完全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