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常見休學的主要情形
1、研究生因傷病須暫時中斷學業治療休養者
2、因創業須暫時中斷學業者
3、在校期間因生育需休學的女研究生
4、因其它原因須暫時中斷學業者
二、休學期限
1、一般以一學期爲期限,期滿後不能複學的可申請繼續休學
2、休學年限一般累計不超過一年,因創業休學年限累計不超過兩年
3、休學期滿未辦理複學的按退學處理
4、休學期限和在校學習期限之和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,但應征入伍者可保留學籍至退役後2年。
三、休學手續辦理流程
1、研究生请从学校首頁网上服務大廳,登录“研究生治理信息系统”,点击“学籍异动申请”,选择“休学”进行填写。审批流程参考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休學申請表》(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休學申請表),需上傳相關證明质料(pdf版)。
2、經學院輔導員、導師、研究生教學秘書、學院主管研究生培養的副院長、研究生院等在線上審批完成後,學生端可導出《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休學申請表》。如导出表格中无学院电子公章,学生可持导出表格至学院盖章后再上传至该系统;如导出表格已有学院电子公章,即治理完成。
3、凭据宿舍治理相關要求,到宿舍治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。
如有仍有疑問,請聯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治理辦公室,聯系電話:61830148。主樓B2-415。